中華世界遺產協會《世界遺產雜誌》:http://www.what.org.tw/
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
由簽署世界遺產公約的締約國提出,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下轄之世界遺產委員會列名,凡符合傑出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真實性(Authenticity)、完整性(Integrity),並具備適切的經營管理法規體制的實體資產,才有機會列入世界遺產名 錄。自1972年《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問世,1978年產出第一批名錄,截至2010年為止,世界遺產名錄中共有911項世界遺產,包括704個文化 遺產、180個自然遺產以及27個複合遺產,皆屬實體有形之遺產,不包括無形遺產。
1.文化遺產:紀念物(monuments)、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和場所(sites)
2.自然遺產:
• 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具有意義的地形學或地文學特色等的地球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顯著例子。
• 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行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
• 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
3.複合遺產
非物質遺產名錄 Intangible Heritage List
維護非物質文化的觀念逐時俱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03年通過《保護非物質 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追求文化多樣性並持續對人類創造力的尊重,於2006年生效。各項「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ICH,過去常稱為無形文化遺產),由簽署2003年公約的締約國提名,由UNESCO下轄之委員會審查、列名。2009年,在阿布達 比大會中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質遺產名錄,截至2010為止,共為232項項目,分列三種名單:1. 「緊急保護名單」:目前有16項在社區或團體努力之下仍受到極大威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締約國承諾採取具體的保護措施,並有資格獲取國際財務援助。
2.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單」:整合了2008年以前的90項「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2009年新增的76項與2010的47項,目前共 213項。是指各社區、群體或個人視為文化組成部份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與文化展現。
3. 「2009年推薦名單」:共3項,是2009年被認為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範例,希望藉此提高公眾對保護非物質遺產的認識。
根據2003年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5個種類:
1. 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 表演藝術;
3. 社會習俗、儀式和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 傳統手工藝。
與「世界遺產」的關係
「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屬於「世界遺產」的一類。
兩者分別屬於UNESCO兩項不同計劃,無論是對象、種類、體系、公約與審查機制,大大不同,逕渭分明,請勿混淆而論。但值得大家共同重視的是,無 論是911個實體有形的「世界遺產」,或是232個道藝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兩者文化價值皆卓越顯著,人類皆有保存、維續與傳承給下一世代的責 任與義務。
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世界遺產」登錄工作有許多前瞻性的保存觀念,為使國人保存觀念與國際同步;2002年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陸續徵詢國內專家及函請縣市政府與地方文史工作室提報、推薦具「世界遺產」潛力點名單;其後於2002年召開評選會選出11處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太魯閣
國家公園、棲蘭山檜木林、卑南遺址與都蘭山、阿里山森林鐵路、金門島與烈嶼、大屯火山群、蘭嶼聚落與自然景觀、紅毛城及其周遭歷史建築群、金瓜石聚落、澎
湖玄武岩自然保留區、台鐵舊山線),該年底並邀請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副主席西村幸夫(Yukio
Nishimura)、日本ICOMOS副會長杉尾伸太郎(Shinto Sugio)與澳洲建築師布魯斯・沛曼(Bruce R.
Pettman)等教授來台現勘,決定增加玉山國家公園1處。
2003年召開評選會議,選出12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2009年2月18日文建會召集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成立並召開第一次「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將原「金門島與烈
嶼」合併馬祖調整為「金馬戰地文化」,另建議增列5處潛力點(樂生療養院、桃園台地埤塘、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大圳、屏東排灣族石板屋聚落、澎湖石滬群),經
會勘後於同年8月14日第二次「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決議通過。
爰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共計17處(18點)。2010年10月15日召開99年度第2次「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為展現金門及馬祖兩地不同文化屬性特色,更能呈現地方特色及掌握世遺普世性價值,決議通過將「金馬戰地文化」修改為「金門戰地文化」及「馬祖戰地文化」,因此,目前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共計18處。